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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求「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之指定查驗機構」

  • 發布日期:2024/04/16
  • 發布單位: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一、 申請資格及條件:
(一) 行政機關、依法設立之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公營事業、非公營事業之公司或公私立大學院校。
(二) 通過ISO 9001品質管理系統驗證,並取得證書。
二、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5月17日止(以郵戳或本部收文時間為憑)。
三、 徵求內容:辦理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查驗相關事項,查驗類別分為:(一)汽油汽車(二)柴油汽車(三)機車。
四、 主辦單位:環境部大氣環境司交通防制管理科
(一) 聯絡人:李璦秀
(二) 電話:02-2311-7722分機6311
(三) Email:aishiou.lee@moenv.gov.tw
五、 其餘事項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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