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2022/03/03上午10:30預報資料顯示,「高屏地區」連續二日以上(細)懸浮微粒濃度已達一級預警以上之空氣品質區包含:
高屏空品區:高雄市及屏東縣。
請上述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於預報當日結束前發布預警通知。
請預警涵蓋空品區內相關單位於2022/03/04依「指定空氣品質惡化預警期間之空氣污染行為」公告規定,有下列各項行為之一,致有散布空氣污染物之情形者,為空氣污染行為:
一、道路兩旁及公園使用吹葉機。
二、進行道路刨除鋪設作業或建築(房屋)拆除工程。但涉及公共安全者,不在此限。
三、公私場所以非密閉式進行瀝青混凝土之裝卸、輸送、拌合作業。但配合涉及公共安全之道路刨鋪者,不在此限。
四、港區內以非密閉式裝卸水泥原料。但採行替代防制措施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營建工程進行露天噴漆、噴砂作業。
六、進行鍋爐清除作業。但於封閉式建築物內操作,或配合政府機關實施定期檢查者,不在此限。
七、石化業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清洗或開啟孔蓋之相關維修作業。但配合政府機關實施定期檢查者,不在此限。
相關規定詳見指定空氣品質惡化預警期間之空氣污染行為說明(https://air.epa.gov.tw/EnvTopics/AirQuality_11.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