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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污染減排經濟誘因,環境部調整空污費收費費率

  • 發布日期:2023/10/02
  • 發布單位: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為更進一步推動污染排放減量,環境部於10月2日公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本次修正內容包含新增排放大戶費率級距及調整甲苯、二甲苯等有害空氣污染物種費率,期透過強化經濟誘因,提高空氣污染物減量效益,預期每年可減少約9,000公噸空氣污染物排放,重點如下:

一、新增大戶費率級距

促使大型固定污染源強化其防制設備處理空氣污染物排放,新增加排放量大戶業者適用之級距與費率,以經濟誘因方式,降低空污季節之污染排放。

二、調整甲苯、二甲苯等有害空氣污染物種費率

調整甲苯與二甲苯費率2至3倍,促使業者減少有害空氣污染物種排放。

環境部進一步表示,本次收費費率再次修正,預估影響對象,主要為電力業、鋼鐵業、石化業及水泥業等業者對象,期藉由經濟誘因機制,鼓勵公私場所自主改善製程減少空氣污染排放,除可減少空污費支出成本,亦達改善空氣品質之目的,創造環境與經濟雙贏。

環境部指出,公私場所於113年1月申報112年第4季(10月至12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時,即適用前述規定,提醒業者要特別注意。收費費率詳細內容,可至環境部網站(網址:https://oaout.moenv.gov.tw/law/)「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頁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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