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為提升國內空氣品質,逐步達成國家淨零排放之目標,鼓勵高污染車輛汰換為低污染車、油電混合車或純電動車,自112年起推動車輛汰舊換新媒合平臺,延續及擴大整合各類型車輛汰換之減量效益媒合制度,加速並鼓勵民眾淘汰老舊車輛及推動運具電動化,以及協助媒合環評開發單位增量抵換排放抵換需求。
現況
112年開始實施空氣污染物媒合交易制度,除環境部提供補助金之外,目前於竹苗空品區、雲嘉南空品區和高屏空品區,已有開發單位於媒合平臺開始媒合交易,分別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臺南市政府和經濟部,針對各車種進行收購取得減量效益。
執行成果
截至113年9月底之媒合平臺執行成果,總計媒合申請案件共5萬7,087件,燃油機車換電動機車4萬4,254件,汽油小客貨車換電動車輛1萬841件,柴油小客貨換電動車輛485件,大客貨車換電動或新期別申請共1,507件,累計減少空氣污染物中的氮氧化物排放量6,253.8公噸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1,270.9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