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背景
為有效降低移動污染源污染量,補助淘汰老舊機車為重點減量措施之一,且為持續鼓勵民眾使用大眾運輸系統取代私人運具,進一步調整補助政策,補助車主淘汰96年6月30日前出廠之燃油機車,以加速老舊機車淘汰,爰訂定「淘汰老舊機車補助辦法」。
管制現況
自111年起完成96年6月30日前出廠老舊機車之車籍報廢及車體回收者,依補助辦法提出申請並經審核通過者,補助每輛新臺幣2,000元,提供補助誘因鼓勵淘汰老舊機車,補助期間至112年底。
管制成果及未來方向
本部採循序漸進方式,滾動調整政策方向,統計109年至111年合計汰除達173萬餘輛老舊機車,相較於108年已減少約36.5%,現持續強化各項車輛污染管制及補助措施,藉以提升空氣品質。
108年至110年老舊機車輛數已逐年遞減,110年老舊機車輛數相較於108年已減少約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