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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111年度執行空氣品維護及改善工作績效現成果

基隆市111年度執行空氣品維護及改善工作績效現成果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馬仲豪局長(第二排右3)及空氣及噪音管制科團隊

基隆市近年空氣品質改善成果顯著,空氣品質指標(AQI)綠色良好日數,自105年至111年度,由185日增加至279日,約佔全年度76.4%,且指標污染物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值降至9.6 μg/m3,臭氧(O3)八小時值111年降至58 ppb。而空氣品質改善主要仰仗各項策略多管制,111年度空氣品質維護改善執行成果概述如下:

壹、固定污染源管理
針對台電協和發電廠、台灣造船公司及石門供油中心等公私場所進行空氣污染排放減量輔導,目前皆已完成改善,與105年排放量相較,在粒狀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累積總削減量共約18,625公噸(總削減率達76%)。

貳、移動污染源管理
於111年1月1日起,透過劃設港區空氣品質維護區,標章率由空維區施行前30%提升至77%,並預計於112年實施「基隆港空氣品質維護區2.0」,將船舶判煙及鼓勵船舶使用岸電之規定納入空維區規範。未來以「116年劃設全市為空氣品質維護區」之目標邁進。
機車污染管制部分,透過汰舊加碼補助,本年度1~4期老舊機車汰舊4,883輛,汰舊率為全國第3名。

參、營建工程污染管制成果
透過源頭輔導本市進出口機械商與營建工地,共掌握31台施工機具輔導取得自主管理標章;另,執行營建工程勤查嚴罰,整體符合率達98.6%、削減率達65.9%,皆為歷年最高。

肆、港區污染管制成果
本局協同交通部航港局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分公司,執行港區船舶目測判煙,111年目測判煙不合格率為1%達歷年最佳;船舶油品調查檢測共20件次,皆符合「移動污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標準;船舶減速連續5年達成率約40%;低壓岸電共11處(23座),公務船舶岸電接用率達100%,各項船舶管制成果皆非常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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