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背景
汽機車排氣污染改善,除自行妥善維修保養、依靠環保單位不定期執行稽查工作及加強機動車輛定期維修檢驗之制度外,民眾亦可檢舉具高污染之虞車輛,使高污染車輛之車主可適當檢視並調修車輛,以降低車輛在使用時排放的污染。107年8月1日起,空氣污染防制法授權地方政府訂定檢舉獎勵辦法,受理與審查高污染車輛檢舉案件,環境部協助建置「烏賊車檢舉網站」,供民眾及地方政府運用。
管制現況
民眾檢舉之案件由車輛排污發現地之縣市環保局權責辦理,環保局於受理案件後,即依該縣市所訂定檢舉獎勵辦法規定,針對被檢舉車輛進行相關查證工作,做為綜合判定被檢舉車輛是否有污染之虞後,即進行通知檢驗等相關工作。
執行現況
統計106~112年我國高污染車輛檢舉數量由45,136件下降至6,310件,下降約86%。環境部將持續推動相關管制措施及加強車輛排氣管制工作,降低車輛造成之空氣污染。民眾若發現行駛道路上排煙污染嚴重之車輛,可至烏賊車檢舉網站進行檢舉,共同維護及改善空氣品質。
*圖1:檢舉烏賊車環保空氣好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