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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

背景

為提升國內空氣品質,逐步達成國家淨零排放之目標,鼓勵高污染車輛汰換為低污染車、油電混合車或純電動車,自112年起推動車輛汰舊換新媒合平臺,延續及擴大整合各類型車輛汰換之減量效益媒合制度,加速並鼓勵民眾淘汰老舊車輛及推動運具電動化,以及協助媒合環評開發單位增量抵換排放抵換需求;於114年公告修正擴大媒合車種樣態和新增專案媒合,並延長制度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

創新媒合平台 - 文章示意圖
創新媒合平台

現況

目前除環境部提供補助金之外,計有4個空品區共8家開發單位於媒合平臺進行媒合交易(如下表),針對各車種進行收購取得減量效益。

空品區 開發單位
竹苗空品區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海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
中部空品區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雲嘉南空品區 經濟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高屏空品區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成果

112年至114年媒合平臺執行成果,

一、 申請買家於北部、竹苗、中部、雲嘉南和高屏空品區,總計有12家開發單位於媒合平臺進行媒合交易。

二、 總計媒合申請案件共11萬452件,燃油機車換電動機車7萬9,378件,汽油小客貨車換電動車輛2萬6,008件,柴油小客貨換電動車輛1,129件,大客貨車換電動或新期別申請共3,937件,累計減少空氣污染物中的氮氧化物排放量1萬6,307.0公噸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2,445.1公噸。

總減量效益 - 文章示意圖
總減量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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